山东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持续扩容扩能******
我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持续扩容扩能
积极采购发热诊疗药物、抗病毒药物、血氧仪、氧气罐等,提升医疗配置
本报记者 蔡明亮
“这两天感觉有点喘不上气,社区配备了血氧仪,对我们这些有需要的老人来说就是‘及时雨’。”1月5日一早,青岛市李沧区李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台血氧仪“到岗”,大崂路社区居民刘美玲来测量血氧饱和度。
“刘阿姨,您血氧饱和度在95%以上,是正常的。我给您开一些止咳化痰的药物,您平时多喝水,近期不要剧烈运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夫于清章仔细叮嘱刘美玲老人。
随着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的推进,防控工作重心转向“保健康、防重症”,我省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体系、分级分类做好健康服务、及时响应居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
社区处在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我省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容扩能,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口前移”作用,不断提升社区医疗救治能力,截至目前,全省5万多家村卫生室和2000多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接诊发热患者全覆盖。同时,积极采购发热诊疗药物、抗病毒药物、血氧仪、氧气罐等,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配置。
青岛市李沧区科学调度医护资源,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储备。在李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30台血氧仪一起“到岗”的,还有肺功能仪、心电监护、抢救车等医疗设备和新三联、旧三联等急救药品。
“我们把辖区60岁以上老年人按照年龄、基础疾病、疫苗接种情况等分类标记,建立了台账,做好必要的医疗服务保障。我们手机也24小时开机,可以随时为他们提供在线问诊服务。”李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纪彩霞介绍,中心已成立8支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重点人群提供个性化服务。目前,680份装有布洛芬、抗原检测试剂等用品的“爱心药物健康包”发放到60岁以上老人手中。
“这里紧邻济南西站,为应对春节期间大规模人员流动可能带来的新就诊高峰,我们提前储备好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尽可能满足上千人两周以上的基本用药。”济南市槐荫区兴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前告诉记者。该中心前期已将原有发热哨点升级改造为发热门诊,并设置了6张留观床位。
在济南高新区,孙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忙着“搬家”。“为了更好地服务居民,我们搬到了济南高新东区医院(山东健康集团济南医院),目前正在进行相关设备调试工作。”该中心副主任李加智介绍,他们将与医院共享医疗设备资源,患者能够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到二级医院的医疗条件,“而且旁边就是医院急诊科,楼上就是ICU,开展急救工作也将更方便。”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社区各种药品充足,布洛芬、连花清瘟等药品储备数量能充分满足就医需求,不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备好了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方剂。
“线上就医,足不出户就能买到便宜药,真不错!”1月9日,济宁市任城区金城街道兴东社区居民陈丽丽在居民微信群里向邻居们分享自己的就医经历。济宁众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出“在线问诊+零加成购药”服务,居民只需关注中心微信公众号,选择“线上服务”就可足不出户享受家庭医生的在线诊疗和网格员的线下送药服务。送药服务可同时满足居民防疫用药和其他一般性用药需求。与此同时,中心还在社区开设一点多用发热便民医疗服务点,在居民家门口提供便利就医服务。
为更好地服务社区,我省还要求医疗机构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几日,诸城市整合统筹医疗资源,协调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城区医院,适当安排医务力量到社区一线帮扶。
记者从省卫健委了解到,随着医疗资源的有效补充和分级分类诊疗体系发挥作用,我省各级医疗机构就诊发热患者数量持续下降,基层就诊比例持续上升。
(记者 李丽 王健 张晓帆 王浩奇 张鹏 参与采写)
治理APP广告“乱跳转” 就该有“硬标准”******
□吴睿鸫
“手机APP开屏广告,‘摇一摇’就‘乱跳转’”“走着路打开软件,手机不小心晃一下就自动跳转”……如今,APP“摇一摇”功能日益普及,增强了使用的便捷性,但部分应用出现“乱跳转”现象,给用户带来了困扰。近期,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标准,以规范“乱跳转”问题,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2月1日《人民日报》)
久被诟病的“弹窗广告”,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多轮整治后,已有所收敛,可“摇一摇”式开屏广告又冒了出来。稍有摇晃,手机就会自动进入广告详情页面、跳转打开广告相关软件甚至直接进入软件下载页面,给消费者带来新的困扰与烦恼。
对于APP广告“乱跳转”现象,江苏省消保委曾发起过关于《APP开屏广告“摇一摇”,你怎么看?》的投票,结果显示91%的消费者表示曾遇到过“摇一摇”等类似形式开屏广告,92%的消费者表示了厌恶。这意味着,这类APP广告“乱跳转”已影响到了公众的日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也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而“摇一摇”就“乱跳转”式开屏广告,在某种程度上变相强制手机使用者接受广告推送、下载APP,损害了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是在公然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App通过“摇一摇”实现进入广告,调取了手机的传感数据,而这些数据的获取,并未取得消费者同意与授权,这不仅有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也给消费者个人数据安全带来极大的潜在隐患。
令人欣慰的是,工信部开始联合多部门,对APP广告“乱跳转”进行有效整治,出台了三项“货真价实”的“硬标准”:一,强化明示告知义务。向用户清晰明示要执行或触发的交互动作及结果预期。二,细化参数设置参值。将“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15米每平方秒,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时间不少于3秒,来确保APP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三,保障用户选择权。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不得强迫下载、安装、打开APP,不得使用欺骗误导用户的图片、文字和链接进行页面跳转或使用第三方APP。
可以预见,通过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信通院等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制度标准真正落实到位,将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消费者营造良好的信息消费氛围。